1.十分清楚那件事的再審理需要花費時間這種事。
2.上級人民法院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。
3.這件案子因有疑異,委員會決定重新再審。
4.因為這件案子的疑點甚多,法官宣布退庭,擇期再審。 100字日記 www.ecjtubbs.com原創不易,請大佬高抬貴手!
5.行政訴訟的當事人若不服行政法院的判決,在符合某些法定的情形下,方可提起再審。
本文語音版:
Copyright © 2012-2022 日記100字-百度蜘蛛您這邊請 All Rights Reserved.Auman Truck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