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,爸爸給我買了一個玉米,剛一出鍋的玉米,冒著熱氣,聞上去香香的。
我一看,哇!玉米全身披著黃黃的,金燦燦的的“;珍珠”;。太陽柔和的把光灑在玉米上,玉米就一下子變成了千足金小姐。
我光看不吃哪行啊?我只好狠狠心,咬了它一口,頓時我感到了玉米的美味,玉米原來這樣好吃啊!
從那時起,我就愛上了玉米。因為它是有兩種功能,一個是美麗無比,一個是味道誘人啊!日記100字 www.ecjtubbs.com原創不易,請大佬高抬貴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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