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很喜歡小動物,所以我要媽媽去花鳥市場給我買了只小狗。
小狗可愛極了,全身的毛是咖啡色的,圓滾滾的身體走起路像個皮球在滾動。兩只三角形的耳朵向上豎立著,好像在聆聽著周圍的動靜。小狗的眼睛圓溜溜,好像兩顆黑珍珠在轉動。大大的鼻子濕潤潤的好像是被細雨淋濕過的黑葡萄。它的嘴巴尖尖的,可會叫喚了,見到陌生人就會“;汪汪”;的叫個不停,真是時刻也忘不了保護主人的職責呀!彎曲著的尾巴向上豎起時就像雨傘的手把一樣,剛勁而有力。四條勻稱而不粗壯的腿,真不敢相信能支撐起它那肥胖的身軀。因為我家的小狗十分喜歡奔跑,所以我就給它取名叫“;奔奔”;。
奔奔最愛吃骨頭了。一次我想逗逗它,我看見廚房還有塊排骨,就趁奔奔不注意,用一張報紙把排骨包了起來,藏在了陽臺上。我想:這下奔奔可找不到了。等我中午放學回家跑到陽臺上一看,“;哇”;奔奔的鼻子可真靈,居然找到了我藏的那跟骨頭。
一天晚上,我帶著奔奔出去散步,奔奔在街上奔跑著,一會就看不見它的身影了。我傷心的哭了起來。爸爸對我說:“;咱們回家吧,可能奔奔自己會回家的”;。我哭啼啼的回到了家,正當我傷心不已的時候,門被撞的“;咚咚”;的響,我無精打采的去打開門一看,就止住了我的“;金豆豆”;,原來小狗奔奔果真自己找到了家。日記100字 www.ecjtubbs.com原創不易,請大佬高抬貴手!
我愛我家的小狗,我更愛它的靈敏和忠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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